废料盒子

嫌人生空虚只好拥抱负累

【舜远】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

·三百年前旧文支援
·题文无关,但我喜欢
·基础设定:EVOL和LOVE次序倒转,当能力者产生爱情时,能力削弱甚至消失

他呀,他踩着北风来。
舜有一千个一万个的词可以用来形容尽远,尽远·斯诺克,雷格因·奥莱西亚,编号A-001,他那么鲜活那么立体,却此生此世被人钉在冷淡疏离寡情薄意上,最终定格成一条乐意赴死的忠犬。他从黑夜与深渊里来,夜光凝成他的眼眸,躯壳是泥土千层下的矿石,生于黑暗却向光,舜偶尔会看见他站在阳光底下,什么都不做,就只是纯粹地站着。舜,他站着看着他走过来,早上好。阳光窸窸窣窣雪花一样落他满头满脚,世道险恶,阳光正好。
他不太笑,披着阳光就好像在做什么光合作用,呼吸浊气,吐出清气。天使折了翅膀,不通晓人间喜怒哀乐,总会被误认做地狱来客。每当这时舜会第无数次地想起他初见他的时候,一身白衣的少年踩着北风来,从十万里高空降临俗世,上帝聆听祈祷,派来天使救虔诚的信者。他出现在他视野最模糊的那一瞬,准确清晰而毫不含糊地,喊他剥去一切皮壳的名字。舜。他后来也从他人尊他殿下,舜不准,他只准他用这一个字。
这座吊桥上有几百万条孤魂。舜知道,他曾经能让这世界静止,自那一刻起他的力量便失去了,EVOL逆序成LOVE,它们是一条线上拔河的两端,一朝失足,无可救药。他离家出走的时候什么也没带,只带了一把死枪一杆活枪,死枪不会说话,活的也不会,舜在火车上实在无事可做就闭着眼摇摇晃晃,头一下一下地磕玻璃,对面坐着的人笔直如杆,木着脸伸只手去给他垫着。尽远,挨着那只手的舜忽然睁开眼,以后你就叫尽远了。
Regin,舜下一次看见他的本名是在十年之后,一片荒野,一座孤坟。他给他献一束花,纸折的,一点就着。他站在满天纸灰里,就好像看见尽远站在满天纸灰似的阳光里。他是回到天上去了,舜想,他踩着北风来——
也踏着北风去。深冬寒霜落地,飞蛾冻死在路灯光里,他想象他屏着呼吸,北风钻进那肃杀宅邸的每一条窗户缝,在十年之前他能与北风一同钻进去,尽远,编号A-001,送进去密密粉尘,燃起来同归于尽,而此时此刻他在千里之外,负责戴着面具皮笑肉不笑。这多讽刺啊,他的牺牲成全了他的全部,他拔除了内奸,铲除了外患,安定了地盘,甚至找回了一度失去的力量。所谓爱情身外之物,他于他归根结底,不过一杆足够忠诚的好枪。他再一次想起那许多许多个白昼里阳光,每一片阳光刮去他一秒时间,这是爱,他确认,是爱。
不能说。
他的父亲跟他说。人非兵器。兵器越磨越利,而人越磨越钝。所有情感都会削弱异能的强度,你的枪正在逐渐变钝。
舜想,我也是啊。
然而七情六欲戒不断。只要人非兵器,这就是个无解的局。
舜不知道自己的EVOL是在什么时候消失的。他与他朝夕相处整整十年,他的棋瞒着整个世界唯独不瞒他,他和他一起走地盘,看文件,练枪。舜对步枪有种天然偏爱,周末他们去射击场,尽远只用手枪,舜玩他的AK-47玩得不亦乐乎,这把世界历史上杀人最多的武器,落入凡俗也只是被圈养的猛虎,隔着栅栏冲无人处的靶子嘶吼。舜待枪就如侍猛虎,他对武器如此之好,以至于武器都青睐他的双手,愿听他一切号令。尽远,他给他的枪过生日,4年一次,十年里有两次,他送他茶叶和袖珍枪,以替代玫瑰和巧克力。尽远,他待他珍重如臂膀,我需要你。
需要比喜欢实际,比爱可靠。他珍重他打磨他,却同时也在削弱他毁灭他,舜欧德文不该是个爱美人不要江山的昏君,但他无法克制,无法忍心让他永远待在黑暗里,只成为一把纯纯粹粹的枪。他分明自私而卑劣,尽远,他在某场梦或现实中问,尽远,你后悔吗?
沐在阳光里的青年表情斑斑驳驳模模糊糊,舜,他说,早上好。

今夜没有星光。A-001抬起头,月是弯弯一道勾,轻轻浅浅地浮在夜空上,纤细得如一道污痕。不是圆月真的太好了,他蹲在某处阴影里,回归最原初的状态。
这场战争已然接近尾声。十年磨剑一朝出鞘,计划至此都暂算一切顺利,只是内奸拔得太早,让长线那端的大鱼起了警觉。这是个必死局,谁都知道,最深处的房间风都进不去,这说明那泥潭死水里必然有人在等他。他无所畏惧,枪哪有畏惧,只要走完最后一步,这盘棋就没有悬念了。
它本来可以更没悬念的,他低头看他的双手,地面灯光抹去了浅薄月痕,让这世界亮如白昼。
观棋不语。他从布局开始看,暗堡的兵器嘴总是足够严,才得以享誉道上。尽远起初真真正正是一块铁疙瘩,不说话没表情,住在阴影里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影子。是舜偏要把他拽出来,带他到阳光底下去。尽远,他不用编号喊他,也不喊他本名,他唤他尽远,给他一个身份和归属。尽远,尽远,舜真心笑起来比什么都更耀眼更灿烂,他喊他名字,就好像他生来就该在阳光里。那灼热如火焰的阳光啊,是要烧尽吸血鬼的皮骨的。尽远想逃,但他被牵着,紧紧握着,温暖太久违而太汹涌,怎么也挣不开。
兵器和他的主人一起上学,吃饭,并肩而行。他与他光明正大同居,如同朋友,如同挚友,直至如同某个他不敢想的词语。舜对他的偏爱师出无名,他不矜贵亦不敢有恃无恐,只好被动地接受,然后被动地融化,被动地变钝,最后主动地赴死。这不对,他想,他应该活在阴影里,履行阴影的职责。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能力正在退化,情感于兵器是毒药,阳光即为罂粟,一碰上瘾终将沉堕。他时常站在阳光里,贴身藏着枪,脚底黏着血,闭着眼睛站在无边阳光里,近似于飞蛾扑火。他是如此的肮脏,而唯有光平等宠幸众生。他本不该得这恩宠,他本该永生永世被封进黑夜里。
是舜,舜啊。
他的生命与光源。他怕冷,舜从来不让他在冬天执行任务,他认认真真地捂他的手,一指一指,直到他的心脏重新跳动,脉搏重回。他给他系围巾,米白色的柔软针织布料,一圈一圈,温暖令人窒息,令人死于非命。舜,他在遇到他后第一次孤身一人出没在黑夜孤冷风雪之间,火光燃起之时,他只想一个人,一个字,舜。
我不准你去。舜的眼睛灼灼的,火焰从里头迸出来,无论如何。
舜,他却笑了,我不后悔。
永远都不后悔。

但我后悔了。舜低着头,纸灰落下来,现场被毁得太干净,这坟堆底下只勉强一个衣冠冢,他的衣冠大都是舜送他的,他来时轻飘飘地来,去也不留下半点痕迹。假使时光倒转一百万次,舜扪心自问,他大概也依然无法改写这滑稽剧本。他站在那坟堆前,一直站到了日落西沉,暮色四合。尽远,他念那坟上的名字,尽远·斯诺克,雷格因·奥莱西亚,编号A-001,他搜肠刮肚一千个一万个形容词想赠予他,最后也只念得出一个名字,尽远,尽远。
晚安。北风会磨掉他的足迹和这些名字,阳光落入深海,迟早沦落成纸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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